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彰显新时代山大精神,进一步发挥榜样的示范引领作用,学院现开展优秀校友、优秀学生评选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评优工作坚持客观公正、严格标准、民主公开、规范程序的原则,保证评选工作严谨有序,评选过程公开透明,评选程序完整规范。
二、评选办法
(一)评优工作由继续教育学院组织成立继续教育评优评选工作小组进行统一审核评定;
(二)拟获奖名单将进行公示。对于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将取消该评优表彰资格;
(三)继续教育学院对评选出的优秀校友、优秀学生进行表彰。
三、评选范围
(一)优秀校友:www.nercapps.com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毕业生(已获 “优秀校友”荣誉者不再参评)
(二)优秀学生:www.nercapps.com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在籍学生(2020年秋季及以后年级入学的学生)
四、评选标准
(一)优秀校友
拟设置奖项50人,颁发“优秀校友”证书及奖杯。
评审标准:
1.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为国家政治经济、文化教育、科技事业发展和社会进步做出重大成就的校友;
2.爱岗敬业,表现优秀,成绩突出,获得地市级党委、政府及以上表彰,成为榜样示范的校友;
3.热心公益事业、积极回报社会、自觉参加扶贫助困并获得一定成效的校友;
4.疫情期间冲锋在前、甘于奉献,为打好疫情防控阻击战做出积极贡献的校友;
5.长期关心、支持母校的建设和发展,为学校争得荣誉的校友。
(二)优秀学生
拟设置奖项50人,颁发“优秀学生”证书。
评审标准:
1.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和维护社会公德及学校与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
2.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努力,具有较强的自学能力与钻研能力;
3.积极参加学校、学院、教学点组织的各项教学活动和校园文化活动。
五、评审程序
第一阶段:教学点推荐、学生个人自荐
时间:即日起至8月底
每个教学点限推荐或自荐优秀校友5-8名、优秀学生5-8名。鼓励各办学单位充分挖掘自网络/成人教育办学以来的优秀校友。
第二阶段:继续教育学院评审
时间:9月中旬
学院评优工作小组严格按照“客观公正、严格标准、民主公开、规范程序”的评选原则,对参评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并结合学生实际情况适当调整优秀等次比例,初步拟定入选名单。
第三阶段:候选人名单公示
时间:9月中下旬
继续教育学院将根据评优评选工作小组意见进行综合分析,确定评审结果和初步入选名单,在继续教育学院网站首页进行为期不少于三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获奖人员名单,并颁发奖牌或荣誉证书。
六、参评方式
根据评选项目,扫描相应二维码填写并上传申报材料。
优秀校友 优秀学生